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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入职,试用期6个月,10月18日离职,10月请假两天。OFFER里写的试用期工资4000元/月,合同写的是2600+1400(绩效),这两天刚发10月份工资,实际到手439.72元。请问是否合理,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0-11-19 16: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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