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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有关继承的问题,,,详细说一下这个案例吧,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疑惑,谢谢。 刘家有兄弟二人,长子娶妻无子,次子有两儿两女,六十年代初,长子与次子协议并同意将10岁的小女儿过继给长子抚养,但只是口头协议,并无书面协议,将来由小女儿对其养父母养老送终。50年后,长子夫妻二人先后过世,其家中所有财产全部由养女继承。想问一下,过继出的小女儿是否还能再享受生父母的遗产分配?生母过世,生父如果在遗嘱中提出,小女儿已经过继多年,并且享受到养父母全部财产,决定不再让其享受生父母遗产,这样分配是否合理。。在这里点明一下,小女儿过节日都与生父母这边走动,但是不曾对生身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想律师帮解决一下,希望能标注下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谢谢

其他 2011-12-26 13: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小女儿与其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成立,那么就不能在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生父如果在遗嘱中提出,小女儿已经过继多年,并且享受到养父母全部财产,决定不再让其享受生父母遗产,这样分配是合法的。
  • 如果小女儿与其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成立,那么就不能在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生父如果在遗嘱中提出,小女儿已经过继多年,并且享受到养父母全部财产,决定不再让其享受生父母遗产,这样分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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