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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有一所幼儿园,需要各种资料证明才可以报读,要求提供资料如下: 1、房产证(自住不能租用,查原件交复印件);() 2、凭街道有效证件(与户主为直系亲子关系)(查原件,交户主页与3、幼儿户籍信息页复印件);() 3、家长身份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4、出生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6、幼儿保健手册(查原件交复印件);() 7、幼儿预防接种证(查原件交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交原件,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办理 资料说明: 1、资料审核时须带齐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 2、请家长按资料准备项目栏的顺序排列资料。 3、报名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经查实属于虚假资料,我园将取消该名报读幼儿的报读资格。 4、资料审核时必须由父母一方带幼儿来园面谈,否则不予办理。 幼儿园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呢?

妇女儿童权益 2012-01-21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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