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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父母在上世纪80年代分到一套房子的居住权,朋友的户口也迁至那房下,后其父母离婚,房子归其父。他父亲后再婚,婚后一两年,其父去世,我朋友搬离那房,房子留给他后母及后母家人居住,现在他后母去世。在这样的情况下,此房的居住权如何界定,我朋友是否具有全部居住权,还是具备部分居住权(其户口仍在那房下)?司法方面是否有规定?

其他 2020-12-01 16:4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 公产房的居住权指的是,该房产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才是真正的居住权人。如果原居住权人去世或外迁,则需要进行承租权人的变更。
  •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过户。
  • 您好 什么问题 可以帮助您解答
  • 您好, 请问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 您好可继承进行申请承租即可
  • 您好,方便详细沟通案情吗
  • 你好,关于你的事情可以详谈
  • 请问是在北京么?诉求是什么?
    【追问】在北京,现在房子被继母的孩子占着,就希望能取得房子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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