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他们是以前国企职工,后来改制买断下岗。我家一直居住单位的公租性职工福利房,以前是一种单位福利,放了押金和扣减工资的形式一共2万元拿钥匙,并签署协议我父亲本人具有永久居住权。现我父亲已去世,改制后买断工厂得公司最近来我家,要求一个月内强制收回,请问是否合理,有什么途径驳回?我家一直居住单位的公租性职工福利房,并签署协议我父亲本人具有永久居住权。是否合理

综合法律 2019-10-21 0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企业改制后,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企业改制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岳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