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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两年前把拆迁协议和安置证明书和一些相关发票一起丢了,我找拆迁办给我从复印了一份,并在西安晚报登了挂失,在拆迁办留了一份报纸,我现在纠结的是他们给我复印的东西没盖公章,我怕办房产证的时候人家不认,我为这事找了几次拆迁办,他们都说不用盖章,我觉得不盖公章,不能证明是他们给我复印的,请问律师,不盖公章可以吗?这个拆迁协议和安置证明能补发吗?怎样补发?谢谢了!

其他 2022-12-20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协议弄丢了的处理:
    1、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
    3、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 拆迁办应当给你盖章的,拆迁档案中的材料以后需要可以复印盖章使用的。
    【追问】我找了安置办两次,他都说不需要盖公章!到办证的时候,把档案调出来就行了!
  • 这个只能到办证的时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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