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企业跨区跨区搬迁,搬迁厂址,员工不愿随企业去工作,有赔偿金么?谢谢!

其他 2020-12-07 16:1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您好,请问您离职了吗?您可以尝试与原单位协商,一般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方便的话,您可以联系我向我补充更多细节,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策略和应对之法,帮您提起诉讼,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咨询是免费的。
  • 没有,这种情况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
  • 可以想办法拿笔钱走人
  • 你好,若公司搬迁确实对劳动者产生实质影响的,公司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会对劳动者日常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包括在途时间、孩子接送等,让劳动者已经步入轨道的生活重新被打破,由此导致劳动者不满,认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理应赔偿。因此,如公司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或即使采取了措施,仍无法消减搬迁对劳动者的实质影响的,公司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关键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工作地点的变更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和判断。
  • 您好,跨区搬迁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工作多少年了?企业规模有多大?
  • 您好,具体说一下,我给您分析一下情况
  • 你好这个确实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的都是合适的
  • 一般有的,是经济补偿 金 说下情况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准确的意见,感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