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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给别人,原来定的合同是一年,但是现在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现在他不想租了,定合同的时候交了五千元的押金,现在是他违约了,我需要退还他的押金吗?请律师帮忙解释以下,谢谢了

其他 2009-06-25 08: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的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地方承担违约违约责任,但是定金不是违约金,如果对方给了你违约金,你应当退还定金,当然你也可以在扣除违约金的数额后,将剩下的部分定金退还给对方。
  • 如果租金已经给完了,你是要退还押金的,除非你的合同约定了违约可以扣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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