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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辽阳富虹买了一栋房子,已付的全款。现在房子已完工,但是还没办理入住。(因为开发商欠建筑商的钱,建筑商拒绝交房)我的房子应该在08年12月30号交房,但是到现在也没交。现在富虹还要破产了。(由于富虹老板挪用公款的事被押)现在房子已被国家扣押。现在我都疯了。辛辛苦苦赞了一倍子的钱买的房,现在快要不是我的了。我想求哪位好心的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办,如果富虹破产了,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我该怎样保护我的财产不受损失,谢谢了,非常感谢

其他 2019-01-25 17: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既然已经建好,首先应当为已经交款的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既然政府介入处理,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希望你不要过多的担心,以我多年的房地产办案经验,政府会协助富虹公司履行合同的。
  • 起诉确认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开发商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
  • 房子应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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