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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7年多了,但一年多以前,公司开始走下坡路。老板那个时候曾说让大家坚持半年左右,半年内暂时不发工资。但现在一等一年多了,公司越走越差,我也实在撑不下去了。我一年多没拿工资了。现在找老板要工资,他直接就说没有。要的话,只能打个欠条,你爱告就去告吧。 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看网上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我发现百度上有一位同志已经有例子了。我看了看,和他一样的啊。我同样没合同,没保险,发现金,上班不打卡,离职的也和我一样没合同。只有个工资结算单。我整理了一下我手中的资料,因为出纳不在,我代理出纳去银行转过账,取过款,也付过款,另外老板同意打欠条。我想这些能作为仲裁时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吗?

仲裁 2012-01-03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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