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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仲裁的,甲方恶意不进行最终结算,能提仲裁申请吗

仲裁 2022-11-16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呢
  • 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 建设合同纠纷仲裁流程:
    1、提交仲裁申请书,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进行受理;
    2、双方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
    3、仲裁委员会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作出裁决;
    5、对仲裁庭作出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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