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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7日,舟山拓索贸易公司找到张磊采购酒精洗手液,张磊之前是在这个公司进行采购工作,所以此次也是委托张磊进行采购。我和张磊是很久的网友,由于他当时比较忙,所以让我帮他找此类产品的厂家,并允许我可以加价给他,在谈拢之后。舟山公司对公打款给河南拾正医药公司30万元,并约定好发货时间进行发货。我跟公司业务员聊天,说多打了6w,直接转给我,所以拾正医药公司转给我6w,可能微信有聊天记录。在完成汇款之后,我们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发货,但是由于产品数量不够,舟山拓索贸易公司要求省下货物不要,所以厂家将剩余货款还给舟山拓索贸易公司,具体是打给拓索还是张磊本人,我这边也忘记了。已打款所有货品已全部发给张磊个人。当时是舟山拓索公司财务宛小姐协同张磊一同收获并验货。但在事后,舟山拓索公司通过各方面查找联系到河南拾正医药公司说明张磊携款潜逃的问题,所以河南拾正医药公司联系到我。让我来解决这个问题。我想知道我这样做到底算是回扣吗,或者的犯法吗,我这6w属于中间差价,我只是拿了我赚的。是每瓶的价格加的一共是6w。

国际贸易 2020-12-15 1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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