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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7年10月底到公司上班,期间公司一直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每月工资一直都是不足额发放(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给我)。我在08年底怀有身孕,今年5月公司又重组,新任领导班子说不承担以前公司欠下的各项费用。请问公司差我们的可以要回吗,我有产假吗,产假有工资吗,公司领导说我生完小孩可能连岗位都没有了,他说的能成立吗?如果真是这样,我能怎么解决。如果生完以后真没有岗位,我能向公司索要补缴07年至今的保险吗,还有社保中关于生育险的费用吗?劳动不是有规定女员工怀孕,哺乳期间是不允许被辞退,如果我生完孩子没有岗位了是否属于被辞退?

其他 2009-06-26 0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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