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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物业费和取暖费的问题。今年我们小区的供暖一直不好,每天的温度也就是171819中午可以达到20度,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交取暖费和物业费,我们这个小区是物业自己用电给业主取暖的。今天我家门上被贴了催交物业费和取暖费的贴条,上面写着超过日期不交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话,会收取百分之0.3的滞纳金。我想请问一下律师,他们物业收取的百分之0.3合法吗?对于这个百分比合理吗?还有就是如果可以收取滞纳金的话,是物业费,取暖费水费。加到一起都需要交滞纳金?还是只单独交物业费的滞纳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小区所有的业主交电费都是由物业代收的。可是每次他们物业收取我们的电费都是按照五毛九收取的,实际我们当地的电费应该是五毛二。已经这么多年了,如果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怎么做????

其他 2020-12-18 08: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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