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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我一个地方的,我们是登记结婚证的,并且有一个七岁的女儿了,09年4月1日去了四川,她在四川绵阳找了一个男人,而且帮那人还生了一个男孩,她犯了重婚罪,法律上怎么没人管这些事!

离婚 2012-01-03 09:1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
  • 是否构成重婚还需要准备证据来证明,所以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是否构成重婚还需要准备证据来证明,所以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需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有证据证实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重婚
  • 要看女方是否在四川和那个男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是,就构成重婚罪。你可以报案,也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自己不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以您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这样就可以使她得到应有的处罚,并且还可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提醒您这类案件的证据较之一般案件更为严格,收集的难度更大。您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否则很可能无功而返,并且还使对方更加警觉,今后在想起诉就难上加难了。如有需要可求助于律师,获得专业帮助。
  • 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重婚。
  • 是否构成重婚还需要准备证据来证明,所以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委托律师利用正确的法律策略,配合庭前收集的证据,一举锁定案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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