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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购买了本单位同事的集资建房,今年政府出台政策允许集资房办理不动产权,但须先办理在原筹建同事的名下,然后再过户到我的名下。因为现在可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了,相当于房子升值了,这时候如果同事觉得卖亏了,提出补偿,否则不配合过户,合理吗,

其他 2022-12-18 18: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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