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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0年,没有与丈夫生育子女,丈夫去世后,公公也去世了,公公留下的遗产我是否有继承权.公公有其他子女.

其他 2020-12-22 1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丈夫过世的时候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你是没有继承权的!
  • 在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此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因此,只有您丈夫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继承您丈夫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您作为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不享有继承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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