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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为地的事情与隔壁的一个男的发生了推搡,因两个人年纪相当,都有点年龄了,所以没有产生恶劣的打架事件,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和平常的口角一样过了就没事了,谁知那个男的把两个儿子一个外甥叫了回来,在我爸下班回家时堵住一阵暴打,当时正好我叔和我堂弟看到,然后上前去帮忙,要不然我爸可能就被打死或打残了,他们一看讨不了好又打电话叫了三四个人来帮忙,我家报了警,我叔和我爸都去验了伤,他们家的儿子在国家单位工作,后台很硬,又能说会道,我一个女孩子又不会与人吵架,所以想咨询一下,如果要处罚的话有什么处罚

其他 2009-06-26 18: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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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达到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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