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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呢,租了人家的房子,是个老师的,她呢,租了有半个学期了,然后她不想在那里租了,就搬走咯,搬家那天刚好那天房东不在家,只有房东的女儿在家呢,所以我朋友跟房东的女孩说:你跟你爸爸说:姐姐搬走了,这个月的房租我到月尾在来交,麻烦你跟爸爸说哦,不知道是不是房东的女孩不告诉她家人,到了月末刚好我朋友的手机刚好停机,房东找她没办法,她也不知道的呢,虽知道那个房东就打电话跟她的朋友说:说她没有交代搬走跟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没交就走人,而且在外面造谣说房东的房子不能住人的,所以要去找律师告她呢,我朋友是不对,那也是没有办法事情,月末那天刚好停机所以就没办法,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就忘记回去交房租,这样一来就让房东觉得她搬走不交房租是真的,我朋友知道后,立刻打电话回去跟房东解释,谁知道那个房东恶人先告状,还说要到她的学校闹她,我朋友只是搬走一个月,那个房东到处跟人家说我朋友欠费两个月而且还在外面造谣,这样算不算诋毁他人呢?我朋友只是欠费一个月,而且愿意还钱呢,但是前提是在房东那的保证金来抵押房租,已经够了,谁知道那个房东说保证金是我朋友当初签了合同,租够一年才可以给回?现在的问题是只是简单的一件租房,而且还是、一个月300元的出租房而要打官司的案子,唉.....就是想得到律师你的咨询,到底怎么做呢...谢谢

其他 2012-01-02 0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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