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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2007年进入一家私企,连续工作满13年,2020年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但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公司补缴13年的社保,谢谢

其他 2020-12-28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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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针对这一问题。我的建议是要求补缴是您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要求无果,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社保的个人主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你好,未缴社保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一般可以去有关部门去投诉或仲裁解决的。
  •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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