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去一个公司工作,去的当天我在试用期合同上签了我的名字,当时公司就把两份有我签名的合同收回去,公司没有签字,现在过了1个月了还没有发给我。请问公司此举违反了哪些条例,我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去证明?目前我手上有的证据是:1门禁卡——上面贴的标签不是我的名字。2公司和我谈待遇的录音,里面那个人只提到姓氏。3我在公司签的一些有我名字的文件的照片,然而照片上并未标注公司名称,但有数名公司其他员工的签名。不知这些是否足够?能否证明我在公司的工作日期?不够又应该再准备哪些?我们约定试用期3个月,现在我仍然处在试用期。如果我提前3天提交书面辞职,公司声称没有收到我的辞职信我又该怎么证明?

其他 2012-01-03 08: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