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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变动原因,原工作的公司归A,我们员工集体转到B公司,今年5月合同到期续签的B公司合同3年,工龄保留。但是现在公司再次变动又改为C公司了,现在公司要重签合同,给了一个与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和一份与C公司签的新合同。C合同目前有几点和以前的不同之处。1,原合同明确底薪金额了,新合同只写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依照制度进行处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主要这一点,没有安全感,是不是可以任意解雇?)3,保密津贴,以工资10%为保密津贴,但是从未发过。4,乙方不得就原合同履行相关事项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可就原合同解除向其索要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现在因为合同内容的原因大家都不想签,但是不签就说1月份不给我们发工资和缴纳社保,因为B合同的公司不是他们,所以不负责。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果签了C合同,是不是之前所有的维权证据都无效了,未来公司也可以各种理由辞退不负责任?入职近1年才上的社保,至今公积金还没有上。如果不签合同公司不辞退也不给发工资上社保的话怎么办?年底的年终奖可能也要泡汤了。辛苦您的解答,迫切需要您的建议。

其他 2020-12-30 20: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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