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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事业单位职工,于2010.02.11摔倒,当日到一家县医院诊治,入院时交了2500元现金和医保卡,治疗方案是要作手术上钢板,于第三天施行手术,术后手腕不能自然抬起,拆线后院方崔我出院我没出,于2010.04.20我到一家全国三曱医院作检查,结果是桡神经损伤.在2010.04.22我向县卫生监督所交了医疗事故申请,监督所封存了我的病历.我于2010.05.06在我检查的那家全国三曱医院作神经松解术,医药费是县医院垫付,术后1月神经恢复,经治医师属我每2月拍片一次,我已经拍近8次片了,结果示骨没有长好,个别专家还说要作植骨手术,这些后续治疗费全是我自已付,上班只能做轻的工作,所定的岗位胜任不了.现在时间将近两年我如何办才好?

争议解决 2012-01-06 1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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