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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单位工作了十几年,一直以来都是不固定工作及休息时间(每月上够22x8小时,超时支付加班费),现在其中一个班改或为0点下班。劳动合同中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此情况是否可以向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其他 2021-01-08 15: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指导你辞职拿到经济补偿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可以去劳动局了解。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公司损害你的劳动权益,将可能涉及到违法处理劳动关系,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这个是可以进行主张的
  • 你好,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要看公司解雇你的事由,才能判断解雇是否合法。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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