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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受伤,2011年2月经市劳人局认定为工伤,按新条例中“条例实施前已受到事故伤害但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本条例执行”的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执行新条例不再由用人单位负担?

其他 2012-01-05 13: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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