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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如果别人赠与我房产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1-20 1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明确是赠与您个人的房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上对公式化的区分和适用进行了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性质和相关问题是多样化的和个性化的,涉及到相关问题时还是需要具体分析,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团队,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 共同财产的认定要参考时间等,具体情况建议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 你好,依据你们之间赠与合同约定办理,
  • 您好!如果明确明确赠予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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