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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11月26日去公司上班,2020年12月18日辞职,公司的发薪日是每个月的12日,发工资时他们少发工资,他们是按天数算的,比如工资是2850,他们是按2850÷31×18,公司休息是一个月7天,工资不应该是2850÷23×15,因为2020年12月12日值班算上班,所以工资有问题,我该怎么拿回自己的工资?

其他 2021-01-15 15: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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