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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需要2020年11月份从员工提拔为组长并且写了转正书,结果因为工资内部自身的薪资调整,到了12月初都不知道工资是如何算的,到发工资时才发现和做员工时工资是一样的,当时就提出异议,12月18号领导便将我的工资从员工提到组长水平(薪资申请单),但是因为中途又提出了离职,行政便没有批准我的薪资调整(2021年1月11号才收到通知未批准),但是在此期间一直做着组长的工作,现行政借着我要辞职的理由,工资还是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发放。相当于两个多月,一直拿着员工工资,没有任何做组长补贴,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其他 2022-12-16 19: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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