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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亲借我10万元钱租的种粮,5年未归还,本人一直在追要。今年我申请法院将他粮款保全,现在他儿子出来说粮食是他的向法院申请解冻。请问;他儿子30岁未婚和他们一起生活,此债务能否是为家庭共同债务。

其他 2012-02-24 00: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儿子与父母共同生活,无法区分他们各自的财产,执行异议应当是无效的。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如果他儿子与父母共同生活,无法区分他们各自的财产,执行异议应当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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