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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个多月的时候有先兆流产住院了几天,说是低置胎盘,需要卧床休息,后面就请假在家保胎,陆陆续续因为出血住了3次院,前后大概请假请了4个月,没有工资,公司这期间也同意我请假了,也交了社保,但是让我自己付公司和我个人缴纳部分,现在生了,也请产假了,公司也说帮我代缴社保部分,因为我要报生育津贴,公司承担的部分也需要我自己承担,一个月大概1000多块钱,我想问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要我承担公司部分的社保,这个合法吗?没发工资我也认了

其他 2021-01-21 0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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