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同一家国企公司前后工作二次,第一次2004年至2012年解除劳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解除的)当时没有经济补偿金。第二次是2017年至今,现在这家公司关闭,公司只按连续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2017至2021年)。前面8年是否有权利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22-12-16 0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