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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大冶华鑫实业公司金骏安研究所工作了一个多月,工厂被停产了。后来公司把我分到炼钢厂连铸车间做大包工,上了三个班后要我到人事部签学徒协议,学徒2个月工资5600按80%,必须做满两年,否则就扣掉5000元的违约金。由于大包属于高危、高温的工作,我怕到了夏天承受不了,所以不想签。但是不签他们就要我辞职。请问他们的做法违法吗?

其他 2021-01-22 15: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若拒不履行,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您想了解更多内容,可通过主页预留方式进一步与我来电咨询,我会竭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这个情况,还是需要参照你当时和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去具体确定相关情况。而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建议在目前没有倒闭的情况下,去咨询相关的保障、规避风险的办法,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根据具体情况去回答你,劳动员工工资国家是强力保障的,希望我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你好,之前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对方要你辞职,其实就是在变相辞退你,你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详细情况你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号码告知我,我会帮你尽可能地维护权益。
  • 可以主张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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