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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冒充妻子签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购房人约定去仲裁,丈夫冒充妻子签名委托律师出庭仲裁庭审,律师代表妻子签名合同和解协议。仲裁裁决合同有效,购房人申请中院执行仲裁裁决书,已强制过户房产到购房人名下,妻子申请中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中院又将房产从购房人名下回转到夫妻名下,请问中院已裁定不予执行仲裁决书,购房人还可以去法院立案申诉合同有效吗

其他 2021-01-23 11: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个如果是没有串通的情况,购房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案件相对比较复杂,建议慎重起诉。以上意见,供参考!
  • 购房人可以起诉退款赔偿
  • 建议让律师介入,利用法律手段为您取回应有的所得
  • 你好,详细说一下你留言发问题
  • 你好,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要看你们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冒充妻子签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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