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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胜诉,并领判决书一个月,而到法庭要求强制执行时,主审法官说被告判决书还没送出,被告家庭住址,手机号都知道,故意拖延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诉讼 2012-01-08 18: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我国的宣判方式仅两种,即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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