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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月同商家签订定制家具购货合同,11月21日,家具板材全部到家板材(实木多层板)22日安装完毕。第二天家具板表面出现开裂。而厂家推出的材料上明确写明该材质“不开裂”。联系合同签字方,对方表示实木开裂正常,可更换开裂板材。12月22日签约商家运来69块板更换(有的裂板没统计而未换)。更换后第三天换的新板又出现开裂,末换的板子继续开裂、变形。商家称可更换成未开裂的其他颜色的板子。在进行准备更换成未开裂颜色的板材过程中,这种颜色的板子也出现开裂。定制的家具板材大概300多块板,开裂的超160块。我要求退货退款。签约商家表示,可换同产品或同材质的其他颜色产品,或其他材质的家具,可以退差价,不同意退货。商家表示这是厂家的最终决定,商家作为门店无能为力。可打厂家(公司)的投诉电话。经打产品生产厂家投诉电话,对方表示该公司不接受退货退款,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可以更換。厂家这种做法合法吗?从家具安装第一次开裂到换板再开裂已经两个月多了。推销中“不开裂”的家具大范围开裂,有的严重变形,商家说不是质量问题。请问:厂家的做法对吗?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消费者维权 2021-04-10 14: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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