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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7日,当时我的七座面包车和对方的全挂车处于不同方向的车道,因操作不当,对方的全挂车越过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与另一车道我的面包车相撞.造成我左胫骨开放性骨折,下颌骨骨折,左侧骨股粗隆间骨折,左下肺挫伤.右侧基底节区脑挫裂伤等伤.被送医时我处于昏迷状态,第三天才苏醒过来.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中对方负全责.我住院三个月左右,共花费10万多元,对方车主付了7万三,我自己垫付3万多元.我是农村户口,但是搬到瑞安莘塍镇已有14年左右.请问: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还有,我的车投了保险的,我要带什么材料去保险公司索赔呢?现在因为腿内有不绣钢无法做伤残等级鉴定.那我是要等一,两年以后再和对方解决这起事故吗?我应该保留哪些证据?

其他 2012-01-10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一般受伤后六个月即可做伤残鉴定。无需等待一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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