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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北京一家餐饮公司上两年班了,单位一直不给上保险,目前合同都在甲方手里,我想要这两年多的保险,该怎么办

其他 2021-04-07 15: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要辞职。 公司没有权利扣工资。如果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如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不给您缴纳社保的,向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补缴社保
  • 可以跟单位协商一下补缴事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
  • 你好,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要求补缴,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保险只能去社保中心投诉或者去税务局投诉。劳动仲裁是不管的,但是没有上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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