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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房产中介签定交易合同后,因卖方不再愿意卖房,已将定金及首付款及时退还给买方。卖方多次与买方沟通,但对方就是不回复,也不接电话等。请问卖方是否构成违约,是否要承担补充协议中签定的承担总房款的20%的违约金。

其他 2021-02-04 1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房主违约的,需要返还双倍定金。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承担约定的总房款20%的违约金,需结合事情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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