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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债务人因为违约迟迟没有还所欠的债务。后来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已经过了两个月了,债务人还是没有还过一分钱。我想请问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多长,会不会已经过了这个期限需要再次申请?

案件执行 2009-06-29 16: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你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就不受期限限制。只要被申请人就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随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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