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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个家庭婚姻法律问题 2009年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孩子归她抚养,房产(婚前我男方全资购买)过户给她,现在我能否争取抚养权和房产分割? 当时协议约定房产一半以抚养费的名义低兑给女方的 房产是我和我父亲工资所得购买,女方无权分割,二是我学历可以,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 我觉得我离婚时处理方式草率和莽撞,有点后悔,能补就吗?怎样我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在我们农村,孩子是男方姓,理应跟随父亲 当时财产分割是有失公平的,现在我提出重新分割有权吗?我能胜诉吗? 因为房产是我婚前男方全资 虽然婚前没约定 但我觉得我做错了,但是事实很不公平对我

离婚 2012-01-11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起诉,但很难胜诉,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时对夫妻财产已经进行分割的,现在你无权要求再次分割。你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提出诉讼。
  • 当时是你的真实意愿,并没有欺诈等情形,所以无权撤销。 你好,我是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您的情况需要您说详细一点,因为不同的情况法律是不同的规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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