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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份在工厂搬工件时,被工件割断了左手中指的神经和血管,出院后老板发了那个月的工资,但是未给于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只是帮我在保险公司报销了医药费,(病历,住院期间的药费,发票,医生证明等被老板已保险公司要报销为由拿走了。现我手指不能伸直,也不能完全弯曲,伤口半边以上完全麻木,医生说完全恢复要一年左右时间),出院才10多天,老板就叫我回去工厂开工,在工作中,难免会碰到受伤的手指,所以这个月我想回家休息,但我又不知道能不能向老板索赔,请问,假如我提出离职,老板是否该给我点赔偿呢?电话13710630340,望告之联系

其他 2009-06-30 14: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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