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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前在碧桂园看好一套房子,签了认购协议,隔天我交了首付才给我看草签购房合同,合同内容和销售人员说的很多不一致,比如他说两年半可以交房,结果合同显示三年,他说公共车位可用,结果合同显示公共车位有偿使用,我想退房,可以退了吗

其他 2022-12-14 17: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带上材料与律师约谈
  • 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退房;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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