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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去年11月30号应聘到烟台大悦城五楼安东烤肉店工作,因不适应那里的工作环境,于12月16日向店长提出辞职,店长答应我干到元旦后就可以走了,结果我干到元旦以后,店长说啥也不让我走,期间我也找过他几次,就是不答应我走,没办法我一直干到1月16日就走了,走之前两三天我还和他说过,还是不同意我走,现在烤肉店拖欠我16天工资还有奖金元旦三天的双倍工资不给,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2-14 15: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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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工老板不同意不让走,工资不给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限已到的不用老板批准,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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