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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入职的一个公司,入职前说明3天培训期,每天50元,然后21天试用期就转正,转正底薪3千。入职13天后觉得不适合提出离职,除去正常休息日两天,实际考勤天数11天,公司现在给到的工资算50一天,一共550元,这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22-12-14 15: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的离职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发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和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为其发放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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