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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让回家,在没离婚期间,男方有权不让女方居住自己的房子吗

离婚 2021-02-26 10:13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既然你老公不愿意离婚,那么只能诉讼离婚。去离婚,没有离婚证的,只有离婚判决书。只要离婚判决书生效了,就与离婚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最后,如果夫妻财产较多,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书)
  • 您好,产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支配权和使用权。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 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居住权。 在房屋财产分割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四、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男方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生活愉快。
  • 据您所述,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主张分割,如有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 您好,根据您所说,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没有权不让女方居住
  • 您好 如果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 男方没有权利
  • 您好可按照离婚内容确定处理即可
  • 您好,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吗?
  • 您好!男方没有权利的这样做的
  • 原则上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 您好,请问您在哪个城市
  • 感情破裂,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
  • 您好,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一半。
  • 您好,请问现在到哪个阶段了?
  • 当时是怎么离婚的?详细说明
  • 如果没有离婚是不可以拒绝女方回家东
  • 你好,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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