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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好!我店的一个56岁阿姨上班时间在平坦的过道上摔坐到了地上就造成了股骨颈骨折,医生说像她们这种年龄患有骨质疏松,才会有这么严重运气不好。现在我已经交了两万多的医疗费用,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像这种情况回家疗养3月才可以下床走路发生这事我到底要给付多少钱才算了事哟,还有就是她不愿出院,要我还要拿5-7万她才肯回家疗养,这合理吗?她的不小心真的是我店方的全部责任吗?我到底还要拿多少钱呢?谢谢你们我真的不知该怎样才好寻求你们的帮助谢谢你们!

其他 2012-01-13 11: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你的公司是什么性质? 2、56岁的阿姨现在是否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如果已经领取,按劳务关系处理,比照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领取,同样她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她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风险。 3、她不愿意出院,就是想在医院多住,得到护理费等等费用。 4、这时你一定要跟她的医生联系好,尽快要求其出院。 5、具体的费用,要看她的等级,还有后续恢复情况,当然,住院越久,你付的钱就会越多。
  • 56岁了,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按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伤残评定估计八九级左右,赔付多少就要看受伤的劳动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赔偿差额比较大。具体赔偿详情要你提供相关信息才能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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