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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先生。我想问下,我跟男方2018年10月结婚,到2021年2月男方提出离婚。婚姻期间因为工作原因,我在外地,陆续去男方家,到至今未有夫妻之实。男方要求退回彩礼。我可以拒绝吗?

离婚 2021-02-28 11: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以下情况的可以不用退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你好,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长达2年多时间,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但如果双方的确没有发生夫妻关系可以需要适当返还彩礼。
  • 你好,如果已经生活可以不返还彩礼
  • 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的话,才无需退还彩礼
  • 你好,这个看你们的实际情况来定
  • 你好,根据我省相关意见,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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