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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的一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与到期前一个月通知我,我主张按照劳动法给予补偿,但是公司只肯给予半个月的补偿,请问公司此条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我的个人权益

其他 2021-02-24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不属于无故辞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要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怎么维权,目前只有录音
  • 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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