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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刚结束,正在哺乳期。生育津贴资料已经交到社保中心,但未发放。公司要辞退我,并用生育津贴威胁我签因为个人原因申请离职,且不给赔偿。不签的话,不给生育津贴,或者调到特别忙的岗位,折磨我自己离职。如果赔偿的话,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呢?已经入职2年零11个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21-02-24 15: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员工哺乳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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