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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20年3月底,之后单位没有续签。并且是在入职第四个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现因单位管理者变更,调整了新的管理制度及薪资制度,侵犯劳动者权益,想要离职,想问是否应该有经济补偿金?能申请多少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21-03-01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续签合同吗,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具体规定如下: 1、如合同期未满而公司却要将员工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八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假如公司主动提出辞退员工,却要员工在文件上声明是自动离职,如员工已经签字,则员工不能拿到补偿金;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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